开车看手机致交通事故频发 代表建议入刑

2024-09-19 193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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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说到交通事故,人们常说,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而研究表明,在开车过程中玩手机造成的“盲驾”,比醉驾和毒驾更具危险性,危害程度更大。

比如今年9月,公交车司机高某在驾驶过程中,不到7分钟的时间里,掏出手机一共低头看了39次。车内监控视频显示,他几乎是每低头看一眼手机,再看一眼前方路况。结果,就在他看手机的时候,公交车与骑自行车的杨某发生碰撞,杨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也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关注。近日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中,有与会人员建议,将开车玩手机的行为也纳入危险驾驶罪。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蒋婉求将开车看手机的行为概括为“盲驾”:

蒋婉求:中国拥有手机者大概80%都是低头族,前不久电视刚刚播出有一位驾驶员,因为在驾驶公交车的时候,不停的看微信,以造成了人身的伤亡。其实我们这个刑法把脉当前的社会,可能对“盲驾”这件事应该有一个说法,你怎么处罚它?

列席会议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建议,将“玩弄手机或其他手持终端的”行为写入刑法。

沈金强:据研究表明在驾驶过程当中玩弄这些手机和手持终端比醉驾和毒驾更具危险性,它的危害程度应该讲就更大一些。所以我建议把这一条能够加上去,对于保证乘客的生命安全有很大的保证。

将“盲驾”列入危险驾驶罪,不同的人观点不一。有人觉得此举是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保障“再升级”;也有人认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交通法规已经作了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再来将其“入刑”,是否过于严苛。

对此,我们不妨去看看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在澳大利亚,司机开车过程中别说玩手机,就是碰到手机或者拿起手机,一经发现都会被扣分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