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公共交通联手力推新能源汽车

2024-09-20 83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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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提出2014年到2015年,在京津冀地区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20222辆新能源汽车,新建充/换电站94座,充电桩新增1.62万个。专家指出,基础设施加速建设,有望加速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应用进程。

公共交通力推新能源车

京津冀地区近年来细颗粒物污染严重,雾霾天气频发。虽然陆续通过机动车总量调控及交通限行等方式加大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控制,但由于机动车保有量基数大、增量高,机动车排放在大气细颗粒物污染占比居高不下。2014年,京津冀地区约20%-35%细颗粒物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

截至2013年底,京津冀地区公交及出租等公共交通领域机动车为22.28万辆,其中公交车5.39万辆,出租车16.89万辆。北京市公交车2.2万辆,出租车6.8万辆;天津市市内公交车为1万辆,出租车3.19万辆;河北省内公交车共2.19万辆,出租车6.9万辆。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具有日均行驶里程长、单车污染物排放量高等特点,单车污染物年排放总量远高于私家车,在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有助于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含量,改善空气质量。

《工作方案》提出,2014年至2015年,在京津冀地区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20222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北京市8507辆,天津市6000辆,河北省5715辆;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6%,京、津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河北省继续做好示范城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水平国内**。

通过在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初步建立公交等公共交通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格局,逐步构建绿色公共交通体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15年底,实现当年节油13万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18.5万吨,从公共交通领域改善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

专家指出,公共交通系统推广新能源汽车是一项长期工作,短期对环境治理很难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是,这项新政策有望带动北汽集团等企业的新能源汽车销量。

对于未来京津冀新能源汽车联合采购,《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将坚持开放原则,公开招标采购符合环保达标公告要求的新能源汽车,试点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车辆集中采购模式,以市场驱动引导企业技术提升,降低采购成本,加速新能源汽车市场化进程,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