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非法运营”界定合适么?

2024-09-18 14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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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称,沈阳市交通局表示,*近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客运车辆租赁企业与私家车主借助滴滴打车等手机软件平台,在未取得出...

凤凰汽车评论 媒体报道称,沈阳市交通局表示,*近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客运车辆租赁企业与私家车主借助“滴滴打车”等手机软件平台,在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提供“专车”或“商务租车”服务为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没尝试过一号专车或者滴滴专车服务,媒体称,此类型的商务租车是将来自中小型租车公司的车辆、私家车,及劳务公司的司机、个人车主,利用智能用车平台,完成资源整合,平台按一定的比例向每笔交易收取佣金。

沈阳方面关于此次整顿的意见是,《沈阳市客运车辆租赁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指出,所谓客运车辆租赁,是指客运车辆租赁经营者向承租人出租不配备驾驶员的客运车辆,以租赁协议时间内车辆的使用权为经营对象和盈利手段,按时间计收车辆租赁费的经营方式。而上述的配备司机和车型定性为“黑车”。

熟悉笔者文章的朋友可能记得,笔者对于“出租车”、“拼车合法化”以及“黑车”问题都表达过自己的看法,事实上,这些能够产生如此大的纠结,主要的原因是各方仅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而没有从市场、消费者角度出发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离开本源去谈问题解决都是耍流氓。

**、商务租车要黑白猫论、不应只关注大公司。

媒体报道“一号专车”、“滴滴专车”等商务租车被沈阳交通局界定为“黑车”,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这些方面应该没有问题,因为根据媒体报的情况,这些只不过是把个体运营的“黑车”集团化了而已,而这个问题之所以如此引人关注,因为他们组织比较大,所以“商务租车”的问题归根究底就是“黑车问题”,而这个问题的关键便是如何理解这个问题、把各方的问题进行有序化改革,和以前的观点一致,笔者认为应该从“黑白猫”论来进行定性。

关于交通的问题,不论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的问题如何严重,有几个刚性的需求不可能改变,并且这个“刚需”不像中国大城市房产的“刚需”那么有水分,实实在在的刚需体现在民众有需求出行,政府给出借口,然后实行限购、限行政策,然后民众只能乘坐公共交通,如果公共交通无法满足相应的需求,前不久被“踢出公共交通领域”的出租车成了选择,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出租车方面也是“打车难”、“打车贵”的现象,这个时候,政府要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单纯限制无法从长远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