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六成消费者买车不知“三包”内容

2024-09-18 127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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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调查,59%的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汽车4S店的销售人员没有介绍“三包”期限、“三包”责任等信息。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黄国梁是在11月6日举行的2014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

黄国梁说,汽车“三包”规定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一年来,企业提升质量措施更加有效,大多数汽车经营者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促进了汽车行业规范发展,同时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在汽车消费维权中有了更为专业、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使消费者得到实实在在的保障。

黄国梁介绍,汽车经营者在执行汽车“三包”规定上仍然不到位。部分汽车经营者明示的主要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仍超出国家标准规定。一些经销商没有先行与消费者协商处理争议,而是以提供检验报告、不在“三包”范围等为由推诿扯皮。有的直接把问题推到了生产商,有的不认可技术咨询专家意见,不配合行政部门调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