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补贴出新招:城市推广将"绩效考核"

2024-09-10 127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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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2014年的中国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一定牢牢占据于大家的脑海中,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可是下足了功夫,各种补贴政策层出不穷,从*早的北京、上海、深圳等**试点的新能源城市,到目前已有十几个城市都发布了相关的补贴政策,补贴的额度也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更有城市针对新能源汽车推行了一系列的特殊政策,例如购车免摇号、不限行、免车船税等等。然而即便如此,广大消费者的淡定程度还是让政府无法淡定。

对此,11月25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称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其中对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城市的*低奖励为2000万元,*高奖励达到1.2亿元,而关于奖金发放的额度则由城市推广的数量来定,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绩效考核”。

对此,有细心的业内人士算过一笔帐,假设一个中等规模的充电站有80台交流充电桩和20台直流充电桩,则整体的成本估计在320万左右,可支持约120辆新能源汽车充电。以2014年*低的奖励标准看,即1800万(对应约1150辆新能源汽车),相当于6座中等规模充电站的成本,估计可服务720辆新能源汽车,约占推广目标的50%。近50%的充电设施建设费用被补贴摊销,对充电设施规模化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有积*的推动作用。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想要拿到这笔“绩效奖金”还真没那么容易。

难点一:需具备“身份证”

在此次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政策中,对于推广城市进行了一定的门槛设定,奖励对象必须是经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下称四部委)批复备案的、成效突出且不存在地方保护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其他尚未备案但推广效果较好的城市或城市群,可按程序报经四部委备案后,比照本通知执行。

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表示,在新能源汽车推广申报过程中,由于每个城市的出发点不同,有些城市是以宣传为目的,而在真正实施的过程中,并没有起到有效的示范带头作用,因此,这一门槛的设定也是为了帮助那些真正想要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