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思路看销售办法变更 厂商需顺应形势

2024-09-09 145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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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的时候,媒体报道《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有望得以修订实施,12月16日下午,这则新闻有了*新动态:商务部、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北京中国科技会堂召开闭门会议,商讨《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条款,有望于不久后对外发布,在2015年初有望正式实施。

据媒体称,修订版仍然采用了汽车制造商授权的模式,不过,“一年一授权”进行了变更,据称采用了“五年一次授权”,又看到有人谈到“首次五年一授权、之后两年一授权”的情况,特别是“汽车厂家如果在品牌授权未到期时提前解约,需要回购经销商设备、设施等,并赔偿经销商建店投入。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厂家压库、压配件、搭售精品等情形也将得到规范。”

这则消息瞬间传遍了媒体头条,不过,相对应来讲,没有任何一家单位或者个人拿到确切的结论消息,特别是,此次的讨论仅仅是“征求意见稿”的草稿,所有,这个事情到结论还有一段路程要走,这个档口,不妨换个思路去理解这个事情,可能更加有利于事情的推进。

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近看到很多消息都在谈汽车制造商和汽车经销商的关系,似乎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制造商的压迫下,没有喘息的余地,似乎一直都很敌对,不过换个角度来讲,汽车经销商和制造商属于一种共赢,离开任何一方,想要存活都很困难,当然直销的汽车企业例外,有时候我们也看到汽车经销商退网的事情,也能看不到汽车制造商惩罚经销商的事情,整体来言,大家都赚钱了,并且通过维系这种关系赚钱,这是讨论二者关系的基础。

之前撰文也谈到类似的内容,如果仅仅上述的改变内容,修订后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并没有太多意义,包括“一年授权”改成“五年授权”、“授权期内变更需要回购设备”等,这些真的能够保证经销商的权益?

换句话来讲,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讲,夫妻双方生活依靠的不是婚姻的规则,而是夫妻双方的同心同德,所以中国有句古话叫“家和万事兴”,真要是家庭除了问题,这就是要离婚,这个时候就像是我们谈到经销商退网一样,但是婚姻是保障一辈子,而“五年授权制度”,仅仅是短时期而已,这个时候,又能保障的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