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首提将负面清单制度引入汽车行业

2024-08-07 2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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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第二届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赵昌文在论坛上表示,“新常态”下,汽车产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要求政府的产业政策、监管制度必须与时俱进的创新和调整,在准入问题上,适应全球竞争和国内改革的需要,汽车行业可以借鉴自由贸易区的模式,逐步明确负面清单制度。

所谓负面清单,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学术上的说法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限制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逐步推开,从2015年12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的省市开始试点。2018年将在全国范围正式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十三五”规划建议也再次明确,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 赵昌文

赵昌文提到,一旦明确负面清单,汽车行业的投资方向、产品种类、区位选择、收购兼并,都可以放给市场、交给企业,对于外资企业的现有政策也应该根据新的情况调整完善。一个基本原则是既有利于公平竞争,也有利于提升中国本土汽车产业的竞争力。

这对于汽车行业无疑是一个重磅炸弹,其中牵涉到的行业准入、外资放开问题均触碰到了行业敏感红线。合资股比放开已经热议几年,但一种观点认为这虽然是大势所趋,但在十二五期间几乎不可能实现,因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汽车业又是中国经济的支柱性行业,其中的利益链没人敢动。

而在本届百人会论坛中,发挥“市场”的作用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活力,成为提及率*高的主旋律。汽车行业何时引入负面清单制度?行业管控又将如何逐步放开?随着“十三五”开局,这些问题或将被重新评估。而赵昌文的表态,似乎预示着新政的时间节点将会很快到来。

不过,《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也强调,对新技术、新产品等领域要循序渐进,不要急于纳入负面清单中。《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已经放松了对新能源汽车准入的严格限制,但对于新产品、新技术可能政府还得先保护一阵子,而且即使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也不意味着政府完全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