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么

2023-09-01 193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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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一种是已经满5年的,另一种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的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或者房屋产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在买卖时除了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之外,不需要再缴纳3%的土地出让金。而第二种经适房,有政策规定不允许按照市场价或者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另外,卖出经适房的家庭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再次购买,只是要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并通过审核。

经济适用房出售有哪些条件要求

1、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应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连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2、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时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并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向社会公布后,价格主管部门也会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在交易过程所需缴纳:契税,即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而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减半即按2%收取;买卖手续费,例如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房屋买卖交易的手续费为250元,而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5%;公共维修基金,房价款的2%。

在申办产权过程中所需缴纳: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印花税,每件5元 。另如买方通过银行贷款付款的,需支付的费用除利用公积金贷款不须支付评估费用外,其它与上述商品房所交费用一致。 而物业管理费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收取。

注意:以上收费标准为某一城市规定,不同城市规定都有不同,具体收费标准可咨询当地有关机构在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