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十年之后 汽车销售欲“松绑”

2024-09-11 155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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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十年之后,饱受争议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在即。近日,有消息称新版《办法》*终修订稿将于近期进行公示,明年初有望正式实施,汽车流通业的销售模式或将正式迎来拐点。

随着汽车市场的发展与变化,统治行业流通领域多年的4S店模式已逐渐凸显种种不适。自《办法》修订的消息传出后,业界各种修改意见就纷至沓来,对内容的变更之处也众说纷纭。其中,“会否取消品牌授权制度,放宽经销商代理品牌的数量”成为备受各方关注和争论的焦点问题。参与新《办法》修订工作的权威部门三缄其口,令新《办法》的指向性一度扑朔迷离。

目前业界比较普遍的观点是,新《办法》放宽了经销商的经营标准要求以及经营模式限制,并提出了建立非品牌授权通道,但《办法》的核心——约束经销商与汽车厂商责权关系的授权制度依然会保留。

有乐观者认为,新《办法》将给予经销商更大的自由度,重新平衡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未来有望出现类似苏宁一样的汽车销售商。但也有业内人士担心,授权制度的保留意味着,新《办法》改变的只是“细枝末节”,其在近10年来所导致的汽车企业占据强势地位的情况不会发生根本上的改变。

变革呼声高涨

作为汽车流通行业政策核心的《办法》,在实施的10年中一直饱受质疑。

2005年,为解决汽车销售和售后过程中存在的,诸如质量不稳定或存在缺陷、合理退换货要求被无理拒绝、配件价格良莠不齐、维修价格不透明和乱收费等问题,《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办法》出台后,虽然汽车市场整体价格相对透明和稳定了,但也带来了巨大的争议。

经销商认为《办法》过多保护了整车厂利益,经销商需获得汽车供应商授权后才能到工商部门登记获取经营资格,加剧了厂家和商家之间不平等的地位。消费者也认为《办法》使买车成本增大,并没有很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

2007年7月,数百家汽车经销商曾联名上书商务部,要求对《办法》进行修订。而商务部、汽车流通协会等机构在过去数年中也曾多次传出要修改 《办法》的风声,但由于产业链条复杂,且涉及部委较多,因此修订方案几易其稿,却都“无疾而终”。几次停滞、几次重启,背后隐藏的则是利益博弈。

前10年中国汽车市场飞速发展,虽然厂家严格钳制,但经销商能够盈利,因此“痛并快乐着”接受现实。近三年,在厂家高目标的压力下,市场供过于求的竞争导致经销商生存状况迅速恶化,但厂家对此后果承担有限,这导致了经销商与厂家矛盾的加剧,经销商“修改《办法》”的呼声再次高涨。

今年以来,随着发改委对汽车行业反垄断调查的推进,现行的《办法》被认为是厂家暴利和对汽车全体系价格垄断的“帮凶”。8月工商总局取消经销商备案工作,有关《办法》将被修订的消息就不断传出。9月,商务部组织相关人士召开了三次座谈会,就修订细则征询意见。至此,老版《办法》*终被送上了“手术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