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能“拯救”经销商?

2024-09-10 198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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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接近完成。据悉,新版《办法》将在本月内在商务部网站上公示,并有望在2015年初开始实施。

新版《办法》会对汽车厂家强制压库、搭售车型等不合理行为进行约束,但品牌授权制度不会改变。业内专家表示,新版《办法》给予了经销商更大的话语权,重新平衡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政策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中国汽车流通秩序,促进汽车市场均衡发展。

2005年,现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出台,虽然令汽车市场整体价格相对透明和稳定,但也带来了巨大的争议。

一位合资品牌经销商表示,《办法》过多保护了整车厂利益,经销商需获得汽车供应商授权后才能到工商部门登记获取经营资格,加剧了厂家和商家之间不平等的地位。同时,《办法》使买车成本增大,并没有很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近年来,在厂家高目标的压力下,市场供过于求的竞争导致经销商生存状况迅速恶化,但厂家对此后果承担有限,这加剧了经销商与厂家的矛盾。

新《办法》鼓励发展汽车经销店、汽车超市、汽车交易市场、汽车互联网销售等多种汽车销售经营模式,并鼓励汽车供应商、经销商采取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等连锁经营方式,完善营销网络和服务功能。

新《办法》还规定,汽车厂家不得限定经销商只能销售单一品牌。这意味着,经销商可以经营多个品牌,但前提是仍要达到品牌供应商的设立标准并得到厂家授权。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颜景辉认为,新《办法》更多的是厘清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限制或禁止厂家一些垄断以及不合理的行为。虽然“品牌汽车销售授权”不会改变,但会将目前一年一授权,改为“五年一签”,这将保障授权经销商在授权年限内收回建店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