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条例亟待完善 维权举证难鉴定难

2024-09-04 2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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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随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汽车三包条例的相继实施,召回已经逐渐变成汽车行业的常态。但另一方面,从相关案例数据中可以看出,消费者投诉维权却不降反增。究其原因,一方面说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另一方面也说明汽车三包条例并未真正解决消费者的问题,消费者只能被迫走上维权道路。

“汽车三包”实施一年,却形同鸡肋,其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消费者在故障鉴定和举证上存在困难。由于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第三方汽车检测机构,消费者在维权时遇到的举证难、鉴定难和索赔难等问题仍未解决。在目前体制下,鉴定机构不独立、鉴定人员不独立以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无相关的法律责任,很难保证第三方的鉴定结论公正、独立。

另一方面,绝大部分经销商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消费者购车时并不会主动告知。在刚刚召开的2014中国汽车质量峰会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陈钢表示,在汽车三包规定实施一年来的专项调查中,59%的消费者反映,购买汽车时经营者没有介绍三包期限、三包责任等信息;72%的消费者反映,不同程度存在“未在指定4S店保养不予三包、更换的配件不重新计算保修期”等霸王条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