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犯病”查无果买家要退车

2023-10-26 159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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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新车就出现故障,多次维修也未能解决,姜先生将4S店起诉至丰台法院,要求退车的同时保留其购车指标,但4S店称只能折旧后退款。丰台法院日前判决,姜先生退车后,4S店退还姜先生全款和车辆购置税,并协助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保证姜先生还有购车资格。

顾客表示坚持退车

去年6月,姜先生在4S店购买了一辆高尔夫轿车。购车时销售人员称因车辆无汽油,不能试车。次日上午姜先生驾车时发现,车的故障灯亮并显示发动机电子设备故障,姜先生随即开回4S店要求处理,工作人员先后维修多次,但问题仍未解决。

姜先生将4S店诉至法院,要求4S店退还车辆购置款156800元,姜先生将车辆退还,并保留姜先生的购车指标。公司赔偿姜先生车辆购置税13401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950元、机动车综合险5727.66元、交通费2200元、返还8000元安装汽车导航的钱款。

4S店称只能折旧处理

4S店辩称,姜先生所购买的轿车出现的故障应按照车辆质量担保条例进行处理。涉案车辆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质量符合标准。将车辆销售给姜先生前也对车辆进行了售前检查,交付车辆状态良好,并请姜先生确认了检查结果,这表明姜先生购买的车辆质量符合要求,为合格产品。

4S店维修过一次后,姜先生又到其他两家4S店维修,维修方案一致。姜先生诉称车辆故障期间无法使用,实际上姜先生并未停止对该车辆的使用,因此店方认为姜先生的车辆只能以折旧后的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处理。

买家还车4S店退钱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姜先生购买车辆的合同目的是正常使用车辆,在车辆购置未满一年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等外部损害的情况下,排气系统故障警报灯常亮,经多次检修仍未明确故障原因,该故障可能导致车毁人亡,严重影响了原告正常使用车辆,使原告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应视为构成解除合同的条件。

姜先生要求返还车辆、退还购置款项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其要求保留小客车购置指标的诉讼请求,可通过办理车辆过户的方式实现。姜先生所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系其合理损失,法院支持由4S店退还,但是投的交强险及综合险,与车辆故障不存在因果关系,保险已过期,法院不予支持。*终,丰台法院判决4S店返还姜先生车辆购置款和汽车导航价款,姜先生返还小轿车,4S店协助姜先生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赔偿姜先生车辆购置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