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它是按照抄表日来算的,对跨度十二个月的费用做结算年来处理。但是大家在办理燃气新装业务的时候,一般是以受理日其来分档进行计算的,燃气的收费系统会自动将用气量进行累加,对于超出一档的范围的用气量,则按第二档来收取费用。
百检网客服微信
百检网客服电话
400-101-7153
15201733840
点击打开QQ咨询
百检网客服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