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注册级别分类进行,继续教育由部门、省级注册机构按照统一制定的大纲组织实施,因此各地区继续教育时间及方式略有不同,一般来说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会以集中面授、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注意事项:
1、继续教育按照注册类别分类进行。
2、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3、继续教育由部门、省级注册机构按照统一制定的大纲组织实施。中央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可以由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组织实施。
4、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
5、煤矿安全、非煤矿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除外)和其他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参考):
1、职业道德规范;
2、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
4、安全生产技术;
5、事故应急管理;
6、案例分析与研讨;
7、复习及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