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2023-08-31 43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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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

1、房屋的层高

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2、外墙墙体

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来计算建筑面积,墙体厚度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如果是金属幕墙或者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3、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

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4、不规则围护物

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5、变形缝

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6、非垂直墙体

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7、楼梯下方空间

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8、公共通道

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9、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10、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11、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12、房屋套内具有使用功能但层高(高度)低于2.20米的部分,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应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