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核工程合同标的及工期?

2023-08-25 44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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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工期审计总承包合同标的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东西,一般用数量表示,也有的技术性项目的合同标的还包括技术性能。由于总承包合同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多变性、标的数量,就必然随着变更的协议而变更。因此,审计人员应将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过鉴证、计算,予以确认。建设工程的工期是依据工程的进度而定。但有的总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和实际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状态。因此,在识别工期时一般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或者是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逾期答复验收的时间一并考虑。根据实践针对上述情况应掌握以下几点:①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验收一致时,应依约定时间确认工期;②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变更工期确认;③按照合同约定当总承包人已完全履行合同,并且已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在无正当理由或未取得总承包人同意延期验收的前提下逾期组织验收的,应按发包人逾期验收的时间确认工期。同时,在工期确认时,应将开工时间、工期变更情况及其违约责任进行关注。通过审计,明确合同标的和工期的准确性以及工程逾期后过错方违约责任的确认或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