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绿地的组成及要求是什么?

2023-08-24 116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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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型公共绿地

居住区内如有起伏的地形、河湖可利用,或不宜建筑的用地,可辟作小型公共绿地,供附近居民和儿童休息,游玩或文化活动之用。其设施一般都比较简,以花、草、树木为主,有条件的也可适当点缀小型园林建筑亭、廊、花架等,这类绿地要求与周围居住建筑密切联系又要保持安静。

2、宅旁绿地

必须密切注意到防风、防尘、减少太阳辐射热,以及保证良好的光照、通风和美化等功能上的要求。布置方式均受居住区内建筑形式,建筑密度,间距大小,建筑层数以及朝向等所决定。在朝南一面的种植要注意不影响采光和通风,东西两侧可种植高大乔木以遮挡夏季烈日的照射,北面、西面、可种耐荫植物,并阻挡冬季寒风。

3、居住区道路绿化

居住区内道路绿化与城市街道绿化有不少共同之处,但因交通人流量不大,道路宽度较小,一般为3—6米,类型也少,树种选择中,小乔木为宜如女贞、三角枫、五角枫。